
中新网四川新闻1月6日电 (记者 刘忠俊)记者6日从眉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工作战果发布会上获悉,该市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果,三年来办结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73条,党纪政务处分71人(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人),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74人。

通报称,眉山市政法机关三年来先后办理涉恶九类案件660件1289人,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5个、恶势力犯罪集团9个、恶势力犯罪团伙12个,判处黑恶犯罪人员410人。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7.22亿元人民币,判处追缴黑恶财产1.4亿元、罚金1.45亿元、没收个人财产3.6亿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眉山两级法院在依法判决涉黑恶犯罪分子刑罚的同时,又依法对黑恶财产进行处置,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彭国成表示,法院将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紧密协作,对每一起生效黑恶案件,实行“一案一专班、一台账”,挂图作战、进度管理,确保黑财清干净、清彻底。

与此同时,在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商务、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20个行业系统开展乱点乱象专项整治中,完成全国扫黑办挂牌的仁寿县温州商贸城、省扫黑办挂牌的东坡区二手车交易市场、市扫黑办挂牌的10个乱点乱象整治。“检察机关严格把关、依法追捕追诉;坚持精准指控、准确定性案件;坚持依法监督、严把不捕不诉和依法抗诉;坚持依法严厉打击、适当宽严相济。”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卫东称,如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7·30”成都市谢江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检察机关将认罪认罚贯彻办案始终,对组织领导者、骨干人员突出依法严厉打击,对一般参加者落实从宽,全案认罪服判率高达70%。

“三年来眉山创新实践亮点纷呈,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眉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扫黑办主任李挺称,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统筹协调形成合力。
据了解,2019年眉山市被评为四川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市。2020年,《眉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度汇编》被省扫黑办全省推广。检察院关于认罪认罚工作经验、法院关于高标准推进审判执行的办案经验在全省交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