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4月8日电 (刘刚 杨俊 陈茉莉)今年以来,自贡荣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充分利用“访察化保”专项行动、“森警管理体制调整”等契机,严打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

据悉,今年3月内,民警共侦办破坏森林资源类刑事案件9件,刑事拘留3人,执行逮捕2人,采取其他刑事强制措施7人。其中,四川省公安厅督办的重特大“非法猎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1件,滥砍滥伐林木案3件、非法买卖野生动物制品案5件。
案例一:今年1月,荣县公安森警大队接群众举报称:留佳镇老祠村的松树被砍伐。接报后,森警大队立即开展侦查工作,民警在调查后锁定了前科人员刘某某。经查,2020年12月中下旬至2021年1月,刘某某在留佳镇老祠村无证砍伐村民但某某、朱某某林地内的松树140余株。目前,荣县公安局已依法传唤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最终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案例二:今年2月中旬,荣县公安局森警大队接到一起非法买卖野生动物制品的线索,民警随即开展侦查。
经查,荣县一诊所的负责人万某某向自贡某康药业有限公司购买了2.9公斤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穿山甲制品—炮山甲,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最终,荣县警方对其采取取保侯审强制措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