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4月23日电 (吴平华 秦莉萍 ) “老肖,上岸后有些什么困难?还有什么需要我们来协调解决的?”“据你了解,你们渔民上岸后,转产转业安置情况如何?是否还有未妥善安置的渔民?”近日,江安县纪委监委渔民退捕转产监督检查小组来到怡乐镇,走访宜宾长江鲟协助巡护队的队员,退捕上岸渔民肖玉南、李基奎,对渔民退捕转产后的各项安置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
2019年7月,《宜宾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出台。自2020年1月1日起,全市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已实现全面永久性禁捕,江河渔船已实现全部清零。自2021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除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外水域,实施为期十年的常年禁捕。
长江流域禁捕是贯彻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保护长江母亲河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宜宾稳步推进长江流域全面禁捕,不断完善渔民安置保障,全面完成630艘渔船退捕,涉及渔民1186名。

退捕渔民的退捕资金是否发放到位?上岸后转产安置是否到位?退捕渔民上岸到底能否站住脚?
退捕工作实施以来,宜宾市纪委监委坚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坚持责任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建立由宜宾市纪委分管副书记牵头、协管常委主抓,党风政风监督室和各纪检监察室协同联动,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各县(区)纪委监委对口负责的监督检查格局,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全力保障禁渔禁捕和渔民安置保障工作落地落实。
积极优化“信、访、网、电”等信访举报主渠道,通过“访廉问廉百千万”活动等载体,广泛收集禁捕退捕、渔民安置、补贴资金发放等问题线索;整合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区)纪委监委力量,重点关注“清船、清网、清江、清河”行动成效,聚焦责任落实、渔民识别安置、退捕资金发放、渔船上岸拆解等监督重点,深入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人社、民政等10余个职能部门以及8个沿长江流域县(区),采取实地督查、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随机走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60余次,对发现问题督促责任部门落实整改。

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整改走过场、压案不查等问题,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对在渔民身份识别、船网处置、执法监管、退捕安置等方面中饱私囊、侵害群众利益的,一律从严从快查处,为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干部撑腰鼓劲。
针对禁渔禁捕工作时间跨度长、反弹压力大的特点,市纪委监委强化督促公安、海事、水政、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扛稳抓牢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建立健全专项执法、联合执法、常态执法工作机制,确保监督执法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坚决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对长江流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有关工作的监督,切实督促相关市级部门和县(区)补齐工作短板,做实做细长江禁捕退捕‘后半篇文章’。”宜宾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强化监督禁捕工作的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工作,严肃查处政府和职能部门对禁捕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工作推进慢、补贴不及时,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