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4月25日电 (杜成)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据中国银联四川分公司25日消息,中国银联上诉山东圣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使用“云闪收”等商标侵权一案胜诉。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判决山东圣运立即停止使用侵权行为,赔偿中国银联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人民币225万元。
据了解,中国银联在2010年推出了以非接触技术为核心实现快速支付功能的“闪付”品牌产品;2017年12月,中国银联联合商业银行推出了银行业移动支付统一APP“云闪付”。经过多年的探索积累,建立了以云闪付APP为核心的移动支付产品体系,为公众提供随时随地随身、一站式金融服务。
随着“云闪付”品牌知名度的提升,市场也出现大量仿冒商标,中国银联对此已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争议,已成功阻止“云飞付”“赶集闪付钱包”等多件近似商标的注册申请。
据悉,山东圣运模仿中国银联的“闪付”品牌,上线“闪收客户端”收银软件;在中国银联推出“云闪付”App之后,山东圣运将“闪收”品牌变更为“云闪收”,并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和推广。中国银联发现后,遂上诉至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理认为,山东圣运未经许可,使用与中国银联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极易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使相关公众误以为其计算机软件、手机应用及相关服务系来自于中国银联,或者与中国银联之间存在某种关联关系。
特别是,在中国银联推出“云闪付”App之后,山东圣运也将其“闪收”品牌升级为“云闪收”品牌,并且山东圣运使用的商标与中国银联驰名的在先商标和标识在构成元素、配色、整体外观等方面高度近似,山东圣运明显抄袭和摹仿中国银联商标和品牌策略以及攀附中国银联商誉。因此,山东圣运的行为构成对中国银联注册商标、驰名商标侵犯,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银联表示,今后,将继续加强对“云闪付”移动支付品牌的建设与维护,持续优化移动支付便民服务,维护“云闪付”品牌权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