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6月3日电 (王鹏)为人民调解作指南,为筑牢维稳防线,狠抓诉源治理,切实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泸州市叙永县龙凤镇在人民调解工作上推行“6·6·1·2·2”模式,即坚持建立六项制度、理清六类纠纷、落实一个补贴、细化两个分类、做到两个结合,着力打造龙凤调解模式。
经过前期一系列准备、酝酿工作,5月25日,龙凤镇组织全镇村(社区)两级20个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业务员进行人民调解工作业务培训会,正式提出“6·6·1·2·2 ”龙凤镇调解模式,并分类逐块进行讲解培训,让村(社区)调委会带着所学去实践中亲自操刀。
5月27日,龙凤镇召开五月人民调解工作业务推进会,当场检验上一次培训成果,逐一查看村(社区)两本台账(人民调解委员会矛盾纠纷排查台账、人民调解委员会矛盾纠纷受理登记台账)记录情况,了解矛盾受理后的调处。典型个案分析研判,让调解业务员们现场提出自己在处理实际问题上遇到的“棘手”问题,你一言,我一语,大家纷纷发表自己的见解,针对不同“疾病”,镇调委结合程序、法律、公序良俗等内容给每一“症结”一一开出治疗“处方”,让调解业务员们从觉得无从处理或处理失败后的瓶颈中豁然开朗。

“我说说我在实际中遇到的问题,两户人家协商换地,喊了几个同社村民在场,写了一个换地协议,双方及在场人员签了字,认为生效,现在一方换的地要被占用,就涉及到补偿问题,原来一方反悔,要求分赔偿,另一方认为已经换地且签订协议了,占的地就是他的,赔偿也应该归他所有。”“互换的土地如果所签订的协议书,未向发包方报备和承包经营合同颁证机关备案,不受法律保护,若一方毁约,不予认可互换土地协议。”
针对农村常见的土地、林权、家庭邻里矛盾等纠纷在场业务员们都大胆的提出问题,镇调委根据问题找到“症结”,对“症”下药。
为人民调解“加砝码”。龙凤镇计划在人民调解工作上实行每月排查、每月交账、每月研判、每月考核的制度,强化调解工作激励机制,调动调解员工作积极性,打消以往“干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不干不打紧,干了得罪人”的消极观念。(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