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8月3日电 (刘刚 邹洁)“有困难就找村上的检察联络员啊,也可以到乡镇检察室,他们会尽力给你解决困难。”近日,自贡市富顺县赵化镇村民黄大爷拿到自己的赔偿款后,满脸笑容地对本村的村民们讲。

听到判决结果 村民心里踏实了
近期,富顺县人民检察院赵化检察室,收集到赵化镇铁龙村村民徐某和王某有矛盾纠纷没有解决并愈演愈烈的线索后,立即报告本院综合业务部。经了解,徐某以拿自己的物品为由,在未经王某同意的情况下,强行进入王某家中,翻找东西未果后,对王某和其女儿实施殴打,导致王某和其女儿被打伤住进医院。两人伤情鉴定为轻微伤,达不到故意伤害刑事立案标准。
据介绍,村民王某觉得自己在家中被打伤还受到打人者的恐吓,而法律却制裁不了施暴者,心中很不是滋味。在一筹莫展的情况下,王某找到赵化检察室寻求帮助。富顺检察院得知这一线索后,立即介入侦查,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席会讨论案情,建议公安机关以非法侵入住宅罪立案。随后,村民徐某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在审查起诉阶段,徐某赔偿了王某的损失,并且认罪认罚,获得王某的谅解,双方达成刑事和解,最终法院对徐某判处缓刑。
一件群众的“急愁难”事,在检察干警、检察联络员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得到了有效化解。村民王某出院后,给赵化检察室送来了“维护正义、解民忧患、依法监督、秉公办案”的锦旗致谢。

拿到赔偿款 村民开心地笑了
据了解,赵化镇古木村村民黄某在当地一鞋业加工厂工作时,手指因工受伤,加工厂老板不愿赔偿,黄某打算申请劳动鉴定,但鉴定费用没有着落,且因其伤势较轻工伤鉴定结果可能达不到赔偿标准。黄某家人多次与加工厂协商无果后,产生了报复的想法。
得知这一矛盾纠纷,检察官立即联系该镇司法所组织双方调解。但加工厂老板拒不接受调解,态度还极其恶劣。经了解,黄某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贫寒,受伤后无法工作没有了生活来源。为妥善处理该矛盾,助力乡村振兴,检察官积极查找相关法律法规,帮助黄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了解到该加工厂与黄某未签订劳动合同,未购买相应保险,需赔偿双倍工资时,检察官以此为由帮助黄某起草了劳动仲裁申请书并交到富顺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仲裁,裁决加工厂赔偿黄某5000余元。加工厂不服,上诉到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3月29日,经自贡市中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加工厂支付黄某5350元。调解生效后,加工厂拖欠几个月一直未支付。黄某心急如焚,只好又来到检察院寻求帮助。检察官立即帮助黄某向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检察官、法官的共同努力,2021年4月,加工厂支付了黄某5350元的赔偿款。后来,黄某还特意为检察官写来了感谢信。
通过该案的处理,细心的检察官还发现,该加工厂与工人没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普遍存在。为此,检察官以案释法,向加工厂经营者和工人们宣讲了相关法律法规。目前,该工厂已和工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并购买了相应保险。
据悉,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富顺检察院切实将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强大动力,将开展“检民一路”活动作为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检察举措,搭建起了为民服务的“连心桥”。目前,富顺检察院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增强为民服务意识,不断丰富为民服务措施,不断强化为民服务深度和力度,采取“360”工作法参与社会基层治理,通过走访发案率高、矛盾纠纷突出、信访事件多的村和社区,及时介入、妥善处置了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纠纷事件20余件,有效助力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