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成都6月28日讯(记者 陈淋)6月27日,四川省教育厅召开高考综合改革新闻通气会,介绍我省普通高考综合改革情况,并对《四川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四川省作为全国第五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八省区之一,改革的目标和任务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才选拔水平”的重要指示,以“两依据一参考”为高考招录评价导向,2022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025年整体实施,通过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招生改革、深化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确保公平公开公正和科学选拔人才。
改革考试模式和高考招录工作,是这次高考综合改革的一大亮点。《实施方案》明确,从2025年起,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即“两依据一参考”。改革后,不再分文理科,实行“3+1+2”改革模式。“3”即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统一考试科目,每门满分均为150分。“1”和“2”为选择考科目。“1”就是考生在物理、历史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作为首选科目,每门满分均为100分,成绩以原始分呈现。“2”就是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作为再选科目,每门满分均为100分,成绩以等级转换分呈现。“3+1+2”模式有利于“国家选才、高校选生、考生选科”。
深化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是这次高考综合改革的又一突破。《实施方案》明确将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合理安排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规模,发挥分类考试作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的作用;遵循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进一步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服务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面向实践、强化能力,完善分类考试内容、形式和招生录取机制,着力选拔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为更好地帮助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了解掌握四川省高考综合改革相关政策,按照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安排,省教育考试院牵头,于6月28日至6月30日9:00—17:00集中开展答疑解惑工作,咨询电话如下:028-85156581 、028-85179589 、028-83350215、028-85980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