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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5档考核,四川出台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2025年11月05日 09:37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曹惠君

  11月4日,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已于近日印发。《管理办法》明确了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与管理、考核评估等,为实验室下一步发展指明方向。

  怎么申请建设?

  省重点实验室是实现重大原始创新、支撑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创新合作的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也是培养全国重点实验室等高能级创新平台的重要后备力量。

  《管理办法》提到将围绕全省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有计划、有重点地择优遴选建设,保持省重点实验室总体规模稳定、适度。

  具体来看,申请省重点实验室建设,需要在科研方向、科研水平、创新人才等5个方面满足条件。比如在研究方向上,将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省重点实验室领域布局方向,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在科研水平上,研究水平省内领先,在全国具有竞争力,取得过重大科研成果,推动了科学理论创新,高质量完成过国家或省级重大科技任务。在创新人才上,要集聚一支以科技领军人才为核心的科研队伍。

  如何进行考核?

  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成效如何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将实行年度评价和周期评估相结合的考核机制,对研究水平与贡献、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成果转化与应用贡献、对外开放与科普活动、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结果分为5星、4星、3星、2星和不合格5档,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动态调整、有进有出、分档支持。

  在年度评价中,对考核结果为“5星”或“4星”的省重点实验室,给予创新资源倾斜支持,对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省重点实验室,给予一年整改期,若连续2年评价不合格,该实验室将不再纳入省重点实验室序列。

  在周期评估中,以每3年为一个周期,本周期内连续3年评价为4星及以上的省重点实验室,可免于参加本周期的评估,直接评定为优秀。对于评估不通过的,限期1年整改,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不再纳入省重点实验室序列,且其依托单位两年内不得新建省重点实验室。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四川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省重点实验室于2003年启动建设,与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天府实验室共同构成了具有四川特色的实验室体系。但在发展的过程中,部分实验室也存在和发展需求结合不够紧密、运行管理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2023年,四川开展重点实验室优化重整工作,按领域,分批、分步推进省重点实验室优化重整,并于今年7月完成优化重整。

  随着《管理办法》等文件印发,将规范和加强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推动更多科技成果实现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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