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6月起,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部分省级特种设备许可事项委托下放由成都市及德阳、绵阳、乐山、宜宾、泸州、南充、达州7个区域中心城市实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和“证照分离”改革精神和要求,自6月1日起,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部分省级特种设备许可事项委托下放由成都市及德阳、绵阳、乐山、宜宾、泸州、南充、达州7个区域中心城市实施。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关于发布〈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和〈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2021年第42号)要求,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处联合相关部门,走访调研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省质量技术审查评价中心等单位,充分考量承接审批事项条件和转外评查资格能力,围绕特种设备许可改革背景、政策解读、受理与制证要点、鉴定评审工作、许可与监管业务风险防范等内容,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和业务辅导。鼓励各受委托单位派员到省市场监督管理窗口跟班培训,确保委托下放事项“接得住、办得好、监管到位”。
据悉,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此次特种设备改革,梳理制作了全省特种设备单位许可目录清单,对许可类别、项目、实施机关以及鉴评机构进行清单化,明晰委托的职权范围及责任要求;统一鉴定评审机构,委托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承担全省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鉴定评审工作;依托四川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畅通许可业务全程网办渠道,优化工作流程,推动审批服务提质增效。
记者 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