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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现有幼儿园增设托班!四川11个部门联合发文
2025年12月19日 09:56 来源: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编辑:曹惠君

  近日,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托幼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按照“普惠安全、循序渐进”的原则,四川将根据区域人口变化趋势和托幼一体化人民群众需求,科学规划幼儿园托位布局,多渠道拓展教育资源,全方位提升服务品质,高水平保障全域实施,积极推动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实施方案》提出了推进托幼一体化发展的5项主要任务,包括拓展普惠托育资源、规范实施托幼服务、落实经费支持、加强收费管理和加强队伍建设。

  我省鼓励有空余学位或具备改扩建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探索半日托、临时托等形式招收3岁以下幼儿。鼓励各地新建公办幼儿园时同步考虑托班建设。在新增住宅区的幼儿园规划中同步规划托位。城区、重点镇和中心镇可利用存量幼儿园改造后开设托班。鼓励民办幼儿园举办普惠性托班。

  《实施方案》明确,对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改扩建托班,我省将按照相关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对经属地卫生健康等部门联合认定、提供普惠托育服务的幼儿园,根据全日托在托人数和在托月数,按每人每月200元给予补贴。

  此外,为切实缓解年轻家长育儿压力,此前,成都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已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幼儿园托幼一体化发展的通知》,将幼儿园托幼一体化发展纳入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通知》明确,每人每月保育费(不含膳食费)不能高于机构所在区(市)县公布的城镇居民上年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且不能超过4000元。

  (记者 宋妍妍 综合 四川教育发布 中国教育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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