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10月30日电 (吴平华)近日,简阳法院发出了本院第一份全省统一制式的《离婚证明书》。
为什么要发《离婚证明书》?由于离婚案件的裁判文书涉及个人隐私,依照法律规定不得公开,而法院的案件管理系统与民政局的婚姻登记系统和公安机关的户籍管理系统未建立联网机制。

以往离婚案件当事人在办理户口迁移、财产处置、银行信贷、出国签证等事项需要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时,要持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并附法院的生效证明才能办理,难免使当事人多跑路,且不利于隐私的保护。
10月22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加强离婚案件<离婚证明书>出具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对所有判决或者调解离婚的案件,凡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无论当事人是否申请,均应一体出具《离婚证明书》,并对《离婚证明书》办理流程、格式和内容进行了统一和规范。

《离婚证明书》上仅载明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生效法律文书案号、婚姻关系解除时间等必要事项,其他诸如当事人居住信息、子女情况、债券债务情况等个人信息不再列入,既证明了双方当事人离婚的事实,也有效保护了双方当事人的隐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