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1月20日电(严心怡)19日,四川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财税政策》。
据悉,新政针对当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面临的生产经营成本增高、融资难融资贵、核心竞争力不强、营商环境有待优化等突出问题,提出了10条政策措施,综合运用税费减免、租金减免、专项补助、风险分担、投资基金、政府采购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扶持,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新政持续推进减税降费,着力降低企业负担。如鼓励脱贫人口、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按每户每年14400元的限额标准扣减有关税费;支持中小微企业招用脱贫人口、失业人员,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年7800元的定额标准扣减有关税费等。
此外,新政提供租金减免、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免,促进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如承租省属国有房屋用于生产经营、暂时有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一次性减免1-3个月房租;继续实施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ETC车辆和绿色通道(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分别给予30%、5%和免收通行费优惠。其中,2022年2月18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ETC货车通行费优惠再提高1个百分点,提标的减免费用由省级财政给予补贴。
据了解,缓解融资困难也是政策的一大重点。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向中小微企业发放首贷、信用贷;实施制造业企业“制惠贷”试点;支持市(州)建立风险补偿基金(资金池),对银行机构为区域内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发生的损失给予补偿等。
系列政策中,单笔最高资金支持为“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四川省级财政鼓励地方安排该笔资金,对经营有困难的民生领域服务型中小微企业给予资金支持,省级财政按市(州)实际补助资金的30%,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