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9月29日电 (刘刚 贡宣)按照“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工作要求,四川省司法厅、民政厅共同组织开展了第一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经民主推荐、实地考察、严格审核、媒体公示等程序,于近日最终确定了第一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自贡市贡井区洞桥社区榜上有名。
据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获命名的村(社区)要再接再厉,积极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为各地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树立学习借鉴的样板和标杆,为推进新时代乡村和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各地要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抓手,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紧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着力夯实城乡基层治理的法治根基;各市(州)司法局、民政局要加强对本地区获命名村(社区)的动态管理,强化指导督促,严格“亮牌”管理,提升创建质量,确保创建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