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9月8日电 (记者 刘忠俊)近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和行政许可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要求,制定印发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要点清单(试行)》(下称:《清单》)。
据了解,《清单》包含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要点清单(试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清单(试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发证现场核查要点清单(试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现场核查要点清单(试行)等4个清单,共计62个大项审查(核查)要点,222个小项审查(核查)要点。
此外,《清单》还从总图、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等专业角度,确定了安全评价机构及人员资质、设计单位及人员资质、产业政策、周边环境及总平面布置、工艺及安全可靠性、设备安全可靠性、自动控制系统及监测监控措施符合性、安全与应急管理符合性等方面的审查(核查)要点,并对审查(核查)的相关法律等依据作了具体说明。
“以前没有《清单》时候,专家按自己专业理解自行进行判断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同专家关注重点不一样,对法律法规理解不一样,现场核查随机性较大,容易缺漏项或者标准不统一。”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相关负责人称,现在将审查(核查)汇总形成一个统一的检查表,专家可根据专业分工逐条对照审查(核查)并逐项签字确认,保证了审查(核查)重点内容不漏项,有利于专家更高质量、更负责任地开展审查(核查),统一规范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专家的行政许可现场核查行为,有效保证了行政许可尺度的统一。
同时,各地还可根据本地区实际对清单内容加以补充,并采用信息化、大数据等方式优化清单使用,开展精准执法、统计分析等,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质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