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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曝光3起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案例
2024年10月11日 20:30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祝欢

  中新网四川新闻10月11日电 (记者 刘忠俊)乐山市应急管理局10月11日向社会公开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案例,涉及乐山沙湾区、金口河区和沐川县。

  2024年以来,乐山市应急管理系统结合地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安2024”监管执法专项行动,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企业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2024年4月15日,乐山市沙湾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不锈钢制品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行车吊钩的防脱钩装置被人为捆绑破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相关规定,该行为属于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当地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4月26日,乐山市金口河区应急管理局在对上级交办的某矿业有限公司问题清单进行现场核查时,发现该地下矿山测量技术员郭某不具备矿山相关专业中专以及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相关规定,判定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乐山金口河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6月4日,沐川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纸业有限公司15万吨本色浆技改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施工现场1名特种作业人员(焊工)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进行焊接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相关规定,判定为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沐川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2万元的行政处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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