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四川分社正文

首页 > bwbd > 中新网四川

宜宾叙州区:化解“信访”安置“新房”
2024年11月25日 18:31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尧欣雨

  中新网四川新闻11月25日电 (吴平华 单毅夫)“同志呀,感谢你们,我的安置房手续已经办好了,现在正在装修新房子,我就是专门打电话来感谢你们的……”近日,宜宾市叙州区委第三巡察组的信访电话再次响起,信访人连某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叙州区区委第三巡察组走访群众开展问题核查。江平 摄

  2024年6月,叙州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征地拆迁中心时,接到赵场街道连某信访反映,其安置房面积没能享受其母亲丧偶未再婚优购房指标政策,为此他四处奔波长达近一年,但问题却迟迟得不到解决,这成了他的“心头病”。

  安置房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民心工程。为此,该巡察组随即组织信访组开展走访核实。

  “那会儿我们还在归属翠屏区管辖的时候,我们签订了《征地住房安置协议》,当时我母亲享有丧偶未再婚增加20平方米的一个优购房指标,可是去年通知我办理接房的时候,就没有这个指标了。”“我母亲虽然去世了,但是这是在她生前的事情,总不能就不享受了吧。”

  信访组在走访核查时从连某口中得知,连某被征收房屋位于原翠屏区,后因行政区划调整后归属叙州区管辖,在2023年10月连某接到安置房接房通知时,发现没有享受优购房指标。

  困扰连某问题的“中梗阻”究竟在哪里?为此,信访小组分别到翠屏区和叙州区两地征拆中心以及连某户籍所在地村组实地走访核查。

  原来,在待安置期间,连某历经母亲亡故、离异、家庭成员调整等变故,其本人因长期在外地上班,未及时向征拆中心提交相关变更资料,所以在行政区划改革调整时,其优购房指标划分在前妻《征地住房安置协议》中。

  在摸清事情缘由后,叙州区区委第三巡察组立即向区征拆迁中心发出交办函,要求针对连某反映问题,迅速查清问题根源,提出有效解决方案,及时审慎稳妥处置群众问题诉求。

  最终,通过叙州区征拆中心积极与翠屏区征拆中心对接,对连某母亲是否应享受优购房指标再次进行核实,同步核查比对其前妻安置协议中优购房指标来源,在多方联动下,10月16日,连某在区征地拆迁中心正式签约接房,长期困扰连某的问题终于得到解决。

  安置房建设是推动城市更新的重要一环,更是提高百姓生活幸福感、获得感的有力举措之一。

  针对连某这一个例,叙州区委第三巡察组坚持把“民生工程”建成“民心工程”,在巡察区征拆中心期间,以“受理信访-问题核查-反馈交办-整改回访”模式开始闭环监督,先后推动解决了一批执行政策规定打折扣、重复申报补偿、一房多选等典型问题25件。(完)

中国新闻网·四川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网或中国新闻网·四川新闻"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新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新闻网·四川新闻"。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中国新闻网·四川新闻采编部 电话:+86-28-62938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