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7月18日电 (郭子铮 魏颖)近日,泸县法院“执行110”指挥中心接到云南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法院协助执行请求后迅速响应,立即派出5名警力,与耿马法院干警及社区工作人员会合,在泸县得胜镇成功对一处涉案房产完成强制腾退并交付申请执行人。
据悉,耿马法院在执行温某某与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过程中,依法查封被执行人李某某与案外人胡某某共有的位于泸县得胜镇的房产一套,经过两次流拍后温某某同意以物抵债,但胡某某以及居住在房屋内的人员拒不配合腾房,因此耿马法院执行干警前来现场强制腾房。
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全程见证下,法院干警联系公安机关备案开锁人员上门开锁,在清点好房间内所剩物品后将该不动产交付给温某某。期间,有自称是胡某某邻居的小区居民提出异议,表示腾房行为不合理,法院干警对其开展耐心的释法说理,在了解事情原委后小区居民也对法院的执行行为表示理解。最终,房屋得以成功交付。
本次川滇联动强制交付的成功执结,是异地执行、相互配合的成功案例。泸县法院一直秉承“鼎力协助、共克时艰”的精神,强化补位意识,互帮互助,资源共享,为“切实解决执行难”注入强大动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