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10月20日电 (黎建有 魏颖)自今年9月启动“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以来,泸县法院狠抓执行质效,累计结案249件,执行到位金额达1276.64万元。其中,93件案件实现完全执行,到位标的893.24万元;21件涉案资产进入处置程序,到位案款239.24万元;对16名被执行人作出司法拘留决定,通过申请人提供线索、悬赏等方式查控到案8人,实际实施拘留4人,攻坚行动持续显效。
兑现民生“薪愿”,为患病农民工讨薪成功。在张某洪与熊某霞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熊某霞拖欠张某洪防水工程工资10050元,虽承诺分期支付,但到期后却仍然拒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查询发现熊某霞名下无存款。不久后,张某洪被确诊膀胱癌,法院将此情况告知熊某霞并多次催收,但其仍拒不履行。2025年9月17日,熊某霞被依法拘传到院,面对拘留的法律后果,其最终付清全部欠薪,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高效处置财产,到位41万元推动案件实际执结。针对曹某、刘某与四川泸县某银行的借款合同纠纷,法院在执行中查封了二人位于泸州市龙马潭区九狮路的一套住房。该房产虽已网签备案并完成初始登记,但尚未办理产权证。执行法官通过定向询价快速确定司法拍卖参考价,从案件立案到房产进入拍卖程序仅用49天。最终,该房产以452658元的最高价成交,扣除办理初始登记补缴房款、当事人依法应承担的税费,加之扣划曹某银行存款1129.8元,合411693.2元案款全部到位,案件成功执结。
关联执行系列案件,释法明理促主动履行。泸县法院在执行李某海与苟某强买卖合同纠纷时,组织双方到院协商。经执行法官耐心释法说理,苟某强充分认识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风险,当场以现金支付案款14000元,加之此前法院已扣划支付的1500元,该案执行完毕。同日,苟某强涉及的另一宗郭某申请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其当场通过微信转账支付18000元案款,该案同步执结。
下一步,泸县法院将继续以“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为抓手,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优化执行举措、提升执行效率,持续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以更有力的执行成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捍卫司法权威与公信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