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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皇泽寺和千佛崖摩崖造像保护条例》将正式施行
2025年12月31日 18:44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尧欣雨

  中新网四川新闻12月31日电 (苗志勇)31日,广元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广元市皇泽寺和千佛崖摩崖造像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过程、主要内容、特色亮点及贯彻落实举措等情况。

新闻发布会现场。刘仁 摄

  新闻发布会由中共广元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外宣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主任庞子峻主持。广元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朱刚介绍了《条例》出台背景及工作考量;广元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张三春介绍了《条例》立法有关情况;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组书记王壮,广元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浩,广元石窟研究所所长王剑平先后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从不同侧面解读《条例》有关情况。

  “《条例》已于2025年11月26日经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并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张三春介绍,该《条例》共32条,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保护管理、合理利用、法律责任等五个方面,明确了文物保护的适用范围、保护对象、经费保障、保护规划、人才培养、文化传承与利用、文化品牌建设及保护、服务提升等内容。

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广元市皇泽寺和千佛崖摩崖造像保护条例》。刘仁 摄

  广元皇泽寺、千佛崖摩崖造像是国务院公布的首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广元市古代石窟艺术杰出代表和辉煌历史文明的重要见证,兼具文化传承与旅游开发的双重价值。朱刚介绍,该《条例》的出台将为两处摩崖造像的保护利用提供更加明确、有力的法治保障,不仅可以系统性展示和挖掘广元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而且将赋能该市加快建设大蜀道国际文化旅游目的地和康养度假胜地,加快打造国际旅游城市的进程。

  据了解,《条例》彰显了广元地方立法特色,一是传承经验,赓续广元市文物保护优良工作传统,借鉴了自明代以来颁布实行的“交树交印”制度,借鉴了“公路、铁路为文物保护让路”先进经验;二是固化成果,推动成熟做法制度化规范化,针对两处摩崖造像在保护利用中已验证有效举措,保障好经验做法“不流于形式、始终持续深化”;三是推动全民参与,健全基层自治保护机制,通过基层自治规则,将文物保护责任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引导群众形成“护下来”“守得住”“代代传”的文保共识,有力推动文保工作从“政府主导”向“全民自觉”的转变和延伸。

  “我们在安岳石刻开展立法调研时,《黑神话:悟空》游戏的文物利用事例对我们理解‘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具有深刻的启示。”王壮表示,作为市级文物行政部门,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将聚焦传承利用激活文物价值,依托科技赋能创新文物宣传,加强品牌建设推动文旅融合,致力打通文物“保护—研究—利用—传播”全链条,让文物资源真正“活起来”“火起来”。同时,紧扣“1345”发展战略及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要求,通过多维度、全方位的举措,充分挖掘并传递皇泽寺、千佛崖摩崖造像的历史文化内涵与时代价值,实现文物保护与文化传播的良性互动,将这一核心文化品牌的宣传推广深度融入大蜀道国际文化旅游目的地、康养度假胜地及国际旅游城市建设,实现文化遗产保护与地方文旅产业发展的同频共振、深度融合,有效推动文化遗产资源向文旅发展优势转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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