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9月18日电(陈扬善 张雁云)近日,简阳市人民法院通过示范庭审释法和与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双向赋能,成功化解一起土地流转纠纷,将法律规则转化为贴合农情农事的乡土语言,高效打通矛盾化解“最后一公里”,为同类涉农涉众纠纷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司法范本。
2016年11月27日,某村民小组与某农业公司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书》,约定某村民小组代表34户农户,将小组61亩集体土地出租给某农业公司用于种植蔬菜、粮食;租金为每亩全年700元,承包期12年;若承租方逾期三个月未支付租金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主张违约金。2023年12月25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向村民小组组长发送微信,以经营困难为由提出解除合同,组长回复需要回村协商。2023年9月起,某农业公司拖欠租金,亦未回村处理,租赁土地长期闲置。2026年4月,34户农户向法院主张解除合同,由某农业公司返还土地、完成复耕,并支付从2024年1月至2026年4月30日的租金及违约金。该农业公司主张合同已于2023年12月解除,故不应再支付租金。
简阳市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托乡镇综治中心组建由法院、镇街、村委及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的调解工作组。由法官充分听取镇街、村委的意见后,选取两户在当地生活、具备基础诉讼条件的农户作为示范案件。在示范案件庭审中,法官明确违约方的单方解除通知不产生合同解除效力,同时,企业与农户均有保护土地的责任,农户亦不能放任土地闲置。为保护土地、预防撂荒,法院结合农耕周期以及公司现实经营情况,欠付租金可以计算至2024年8月31日,以8个月的租金、1年资金占用利息作为农户损失。经释明后,两户农户与某农业公司接受法官意见,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后调解工作组以示范案件为范本,以法庭在乡镇设立的“法官联络站”为阵地,就地开展批量化解。仅用一日便促成剩余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某农业公司已按期支付租金。
本案中,法院坚持耕地保护底线,通过示范庭审释法,明确企业与农户均负有管护耕地、防止撂荒的义务,若承租方单方解约拒不协商,土地陷入闲置僵局,法院可秉持公平、诚信及耕地保护原则,结合农耕节点另行确定合同解除时间,以清晰统一的法律标尺消除农户与企业核心分歧。同时,通过人民法庭与乡镇综治中心协同联动、双向赋能,以法官联络站为主阵地开展就地批量化解,将法律规则转化为贴合农情农事的乡土语言,高效打通矛盾化解“最后一公里”。该案以示范诉讼明确法律预期,以乡土话释凝聚解纷共识,以就地化解降低群众诉累,既彰显了土地保护的价值导向,又合理平衡农户损失与企业实际,实现“审理一件、化解一片”的治理效能。(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