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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特大城市治理学术研讨会在成都举行
2024年10月21日 16:29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曹惠君

  中新网四川新闻10月21日电 为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共研共商推进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促进超大特大城市治理和高质量发展,第一届特大城市治理学术研讨会——生态环境与司法保护暨绿色低碳与生态产业研究会2024年会近日在成都举行。

  本次会议由四川旅游学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都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成都市法学会指导,特大城市精细化治理研究基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成都环境资源法庭)、成都市法学会绿色低碳与生态产业研究会主办。

研讨会现场。丽萍 摄
研讨会现场。丽萍 摄

  会议围绕“生态环境与司法保护”主题,选择“生态环境修复司法问题、文化遗址保护司法问题、再生资源及交易法律问题、食品全程冷链安全法律问题”四个专题,深入探讨超大特大城市在绿色低碳发展中的治理创新与实践,推动超大特大城市在生态环境方面的有效治理。

  四川省政协社法委副主任、四川省法学会副会长郭彦在致辞中表示,要紧扣超大特大城市治理的法治难题,不断丰富法学研究的内容;要关注绿色低碳发展的前沿动态,以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引领法律规范研究。“希望在四川省法学会上下齐心、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携手前行,共同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法治新篇章。”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二级高级法官高峰在致辞中说,要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就要贯彻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理念、开启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新征程。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诚在致辞中谈到,为了解决成都市人口规模与城市容量、开发强度之间矛盾,满足“公园城市”发展要求,要持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优化环资案件识别机制;要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形成生态环境全民共治合力;要进一步深化政府、司法、高校、企业等主体多元共建,在特大超大城市生态治理与司法保护等领域,形成输出更多有价值、高质量、可转化的研究成果,推动特大超大城市生态治理不断取得新成效。

  在特大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与司法保护研讨交流环节,各方代表就“生态环境修复司法问题”“文化遗址保护司法问题”“再生资源及交易法律问题”“食品全程冷链安全法律问题”等四个专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旨在通过超大特大城市在绿色低碳发展中的治理创新与实践,推动超大特大城市在生态环境方面的有效治理,让学术研讨助力成都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环境优美、文明祥和、可持续发展的美丽中国典范城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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