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6月3日电 (陈永康 郭琳莹)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以下简称“四川省税务局”)6月3日透露,《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反向开票”)已在四川实施“满月”,该省已陆续有资源回收企业成功办理了“反向开票”业务。
什么是“反向开票”?四川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负责人称,常规开票流程是由销售方向购买方开票,而“反向开票”顾名思义,是指与常规开票流程相反,由购买方向销售方反向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行为。“‘反向开票’政策对资源回收行业有很大利好,将进一步激发废旧资源回收产业链市场活力。有‘反向开票’意愿的资源回收企业,可向税务部门提交相关资料,履行完规定的简单程序后,就能第一时间便捷实现开票。”四川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负责人称。
在绵阳新安资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企业第一笔“反向开票”办理成功后,企业财务负责人张雨滢用手机记录下了这个瞬间。据介绍,该公司主要经营废旧塑料回收,而废弃塑料的销售方一般为自然人,往往不易取得发票,“反向开票”政策未出台之前,该公司只能通过中间商来收购废弃原材料。“购买方回收对象延伸到自然人,可取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合法凭证,有效防范了涉税风险,同时还去除了中间商赚‘差价’。”张雨滢称,“反向开票”是一个一举多得的好政策。
日前,四川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已在当地税务部门辅导下,成功办理了“反向开票”业务。“‘反向开票’政策解决了困扰资源回收行业取票难题,现在可顺利取得增值税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四川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莉称,本月已向4名合作商开具了发票,预计可抵2000多元的税款。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刘蓉认为,实施废旧物资“反向开票”进一步畅通了废弃资源“以旧换新”链条,对资源回收企业而言能通过获取正规的进项发票进行增值税抵扣,进而减轻税负,同时也有助于降低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的税务违规风险,从而促进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实现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反向开票”政策出台以来,四川税务部门通过上门辅导、征纳互动平台推送等形式,结合12366热线纳税人咨询较多的问题,整理出多批次“反向开票”热点问答,用通俗易懂文字语言帮助纳税人快速理解政策内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