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9月5日电(杜成)金融为民谱新篇,守护权益防风险。近日,四川省银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川银协”)秉承“金融为民”理念,正式发布《四川银行业个人住房贷款自律公约》,并举行签约仪式,四川辖内4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响应并自发签署。这是川银协引领行业有效防范风险、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生动实践。
活动现场,四川金融监管局一级巡视员谢磊指出,《公约》体现了金融监管部门和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使命担当,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一定要统一行动,保障《公约》落到实处。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级调研员李世新表示,将与金融监管部门加强联动,严格规范全市房地产开发商、房地产经纪等机构与金融机构的合作行为,指导相关住房类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推动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张代强表示,要进一步规范房地产行业会员单位服务行为,在开展相关金融业务时自觉接受自律公约条款,将守法经营、诚信服务落实到经营和服务全过程,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来自万科、贝壳等知名房产企业代表也积极发言,表示将坚决支持《公约》内容,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就市场环境的健康发展做出共同努力。
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住房的需求正在由“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转变,个人住房贷款领域关乎老百姓安居乐业和切身福祉。今年以来,在四川金融监管局的指导下,川银协针对四川地区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展开了深入调研,拟定了《四川银行业个人住房贷款自律公约》,旨在通过强化行业自我约束与规范,推动金融与房地产的良性循环,共同塑造合规经营、公平竞争、持续健康发展的金融生态环境。

据悉,《四川银行业个人住房贷款自律公约》共四章二十二条,涵盖公平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合规经营、行业自律、行为监督等方面,将于2024年9月10日正式实施(以贷款放款时间为划断标准)。
《公约》重点从“八个不得”明确四川银行业在开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须坚持公平有序竞争,强化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即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个人住房贷款市场秩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各类房屋机构、客户或相关人员支付或变相支付佣金、咨询费、服务费和权益,不得突破或变相突破监管利率底线或价格底线招揽客户,不得以明显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个人住房贷款产品和服务,不得支付不合理费用营销客户,不得擅自对外泄露或者披露客户个人信息资料,不得以“零首付”“零月供”等营销噱头误导消费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