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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购房与落户 成都推出这些新政策
2024年10月16日 09:22 来源:四川日报 编辑:曹惠君

  10月15日,成都发布多个重磅新政,涉及落户、贷款、公积金、车位去库存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不限面积和购房时间,购房即可落户

  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实施合法产权住房人员落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效期3年,从10月15日起正式实施。

  《通知》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交付使用)或二手住房的人员,可在住房所在地申请本人落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符合投靠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户口随迁。需要注意的是,非直系亲属共有同一套产权住房的,不适用本《通知》规定。除抵押登记外,其他被限制登记的住房不能申请办理购房入户。

  记者了解到,《通知》取消了此前购房落户房屋面积、购房时间上的限制,以及取消合法产权人员需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落户条件的限制,做到“购房即落户”。

  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新房享首套房贷款优惠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

  其中,在购房政策方面,二孩及以上家庭在购买新房时,将被认定为首套房,从而享受首套房贷款的优惠政策。与此同时,新购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即可上市交易,进一步简化了交易流程。

  在商服用地规划方面,政策提出要结合片区功能进行评估,优化商业用地的规模和布局,确保符合市场需求和片区发展规划。同时,新供应的经营性用地在签订出让合同后,需在1个月内缴纳50%的土地出让价款,剩余部分可在一年内缴清。

  同时,成都市相关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推动商品房项目车位去库存,房地产开发企业、汽车销售企业、家居家电企业将被鼓励参与各类推介活动,采取购房送车位、车位优惠、购车位送优惠券等方式进行促销。

  符合条件的支持商转公贷款

  公积金多项政策也有调整,包括提高最高贷款额度、支持商转公、取消省内异地购房提取限制、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差异。

  记者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在提高最高贷款额度方面,单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双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同时,针对多子女家庭和“以旧换新”购房上浮贷款额度20%,最高可达120万元。

  同时,在成都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包括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缴存人),可将符合条件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此外,根据新政策,成都阶段性支持购房提取代际互助,即缴存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新购住房的,在规定时间内可提取本人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支持使用住房公积金由租转购,同一个自然年度内,办理过租房提取的缴存人,还可办理购房提取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近一年内租房提取金额可纳入贷款额度计算。取消省内异地购房提取限制,缴存人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新购住房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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