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9月29日电 (陈扬善 蒋琴)近日,简阳法院与司法局联动,为50名简阳中学学子送上“法治大礼包”,同学们在沉浸式体验中感受宪法权威,在互动式授课中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与防欺凌知识。
当日,学生们走进宪法馆,跟随讲解员了解宪法的诞生历程、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随后,大家集体观看了宪法宣传视频,对“国家根本法”有了更直观的认识。参观结束后,少年家事审判团队的法官助理化身“法治老师”,为大家带来一堂干货满满的“学法守法护成长向欺凌说不!”法治课程。课程以四个贴近学生生活的问题切入,娓娓道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防欺凌知识。
第一问:谁在保护你?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同比下降9.8%,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同比下降2.2%,近五年来首次实现“双下降”,法治老师指出,这背后正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主体协同发力的结果。
第二问:日记被偷看怎么办?法治老师与学生们回忆电影《抓娃娃》中父母偷看孩子日记的情节,明确指出父母未经同意翻阅孩子日记,同样可能侵犯隐私权。
“隐私权不是绝对的,但任何查看都必须有合法理由。”法治老师提醒同学们,遇到这类情况,与其争吵对抗,不如主动和父母沟通,告诉他们法律的规定。
第三问:为什么有些事“不让你做”?法治老师列举了不得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网吧,不得购买烟酒彩票,不得文身,游戏时间被严格限制在每周3小时以内等对未成年人的一系列禁止性规定。
“这些规定看似限制自由,实际上每一项都对应着一种真实的危险。法律是在替你挡住你暂时还判断不了的风险。”
第四问:被欺凌了怎么办?“判断的关键不是有没有动手,而是是否蓄意、是否造成伤害。”欺凌可以是肢体、语言欺凌,也可以是财物欺凌,还可以是社交欺凌,网络上也能构成欺凌。
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了学校发现欺凌的强制报告制度:严重情况不得隐瞒,须报告公安和教育部门。法治老师向学生传授“拒绝、离开、求助”三步法,同学们遭遇欺凌时有权保护自己,但最好的策略是及时脱离危险、保留证据、依法维权,并强调学生欺凌已被明确列为独立违法行为,年龄不再是“免罚牌”。
“原来法律离我们这么近。”一名学生课后说,“以前觉得被起外号只是开玩笑,今天才知道这可能就是欺凌,法律是会管的。”
此次活动是简阳法院延伸司法职能、深度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生动实践,也是法院与司法局协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有力举措。下一步,简阳法院将继续深化与司法局等部门的协作,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