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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2年40万元!四川明年起对优秀博士给予经费资助
2021年12月03日 10:08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曹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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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成都12月2日讯(记者 李丹)2日,记者从四川省人社厅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大力聚集高层次青年科技人才,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创新人才聚集高地和科技创新中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制定出台《关于组织实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项目的通知》和《四川省博士后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项目”围绕省委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战略,采取省级财政、设站单位共同投入的方式,保障和提高我省优秀博士后的待遇水平,使他们在站期间专心、安心从事科研工作,进一步激发创新创造活力。项目重点瞄准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任务、战略性前瞻性高新技术、重大科技专项、现代产业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研究等领域,重点依托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从2022年起,每年择优遴选25名左右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给予每人每2年40万元的经费资助。

  “博士后专项资金”是省财政安排用于培养引进博士后的专项经费。包括: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资助经费、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项目经费、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经费、博士后日常经费等。按照《办法》规定,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自筹经费招收博士后进站的,均可申请获得省级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标准提高至每人16万元;博士后科研项目经费提标扩面,每年资助范围扩大到100项,每项最高资助标准提高至20万元。同时《办法》对博士后专项资金的资助标准和用途、申报和资金拨付、监督管理作了明确的规定,突出博士后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

  据悉,明年我省还将进一步研究制定博士后事业发展支持政策,不断扩大博士后招收规模,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吸引更多优秀博士后留(来)川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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