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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码四川基本公共服务新标准①丨子女三岁以前,四川父母每年均可享受十天育儿假
2022年01月28日 13:35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曹惠君

  四川在线记者 王成栋 摄影 华小峰

  1月28日的发布会上,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宋世贵介绍,此前已修订了《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面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了相关处罚规定。特别是,新增父母“育儿假”,明确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天的育儿假,且育儿假视为出勤。

  宋世贵介绍,为了鼓励“生三孩”,四川还将拿出具体举措,重点保障“怀得上、孕得安、生得安”。

  具体来说,四川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妇健康管理、基本避孕服务等内容纳入《四川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为计划怀孕夫妇免费提供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为孕产妇规范提供孕早期健康检查、产后访视和健康指导等服务。

  同时,考虑生育政策调整后高龄高危孕产妇比例升高给出生缺陷防治带来的风险挑战,四川将聚焦预防关口前移,加大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力度,扩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

  宋世贵介绍,四川下一步还将优化生育服务供给,促进川渝地区妇幼健康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健全以围产医学和妇幼健康为特色的学科专科群,建设供需平衡、布局合理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体系。同时,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持续完善多部门联动、多学科协同的出生缺陷防治工作机制,促进安全舒适分娩,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切实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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