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大熊猫国家公园的决策部署,依法加强大熊猫等珍稀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管理,经协商一致,四川、陕西、甘肃三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协同立法工作。7月5日至7日,川陕甘人大常委会前往大熊猫国家公园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在成都召开川陕甘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协同立法座谈会,就《关于加强大熊猫国家公园协同保护管理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进行了讨论修改。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家德、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成辉、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广亭参加有关活动。据悉,川陕甘协同立法成果有望今年年底前施行。
经三省前期协商,四川将在制定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地方性法规的基础上,由省人大常委会再作出一个法规性决定,陕西、甘肃两省人大常委会分别作出关于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管理方面的决定,三省通过立法对协同保护管理大熊猫国家公园的重要问题作出共同承诺,为有序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川陕甘三省还就决定草案中涉及共同承诺和协同开展的事项,以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表述等进行了统一。陕西省、甘肃省还在决定草案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完善了相关内容。经过三省人大常委会商定,决定草案有望于今年年底前正式施行。目前,《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条例(草案)》已经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两次审议。(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庭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