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5月14日电 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制度优势,进一步提升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机关办案质效,全方位、多角度讲述人民监督员工作新方式、新案例、新声音,不断提升人民监督员制度影响力,近日,四川省检察院、省司法厅联合发布7件全省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典型案例。
这批案例包括人民监督员监督“冒名工商登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人民监督员监督耕地保护行政公益诉讼,人民监督员监督监狱交叉巡回检察,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工作情况通报,人民监督员监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公益诉讼,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业务管理工作等。
近年来,四川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检察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不断完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先后制定出台《四川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检察机关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细则》《四川省省级人民监督员履职经费管理办法》,成为全国首批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覆盖、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全覆盖、十种监督方式全覆盖的省份之一。
目前,四川全省共选任人民监督员1524人。2023年,四川全省各级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检察机关办案活动3318件(次),同比增长17.2%,今年以来已参与监督检察机关办案活动1007件(次),逐步探索形成了既具开创意义又有四川辨识度的实践成果。
下一步,四川司法行政机关将持续加强与检察机关协同配合,进一步完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机制,加强人民监督员监督能力素质培养,切实让各级人民监督员敢监督、能监督、会监督,不断提升人民监督员监督质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