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四川分社正文

首页 > scxw > 川观新闻

四川连续7次提高全省孤儿基本生活最低保障标准
2024年11月16日 10:17 来源:川观新闻 编辑:曹惠君

  记者11月15日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日前,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发文,为加强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下同)基本生活保障,提升孤儿养育质量,决定将机构养育孤儿最低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750元,社会散居孤儿最低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350元,自2024年1月起执行。

  据悉,在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方面,我省建立了动态调整机制。自2010年国家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以来,民政厅联合财政厅每两年一次,已连续7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机构养育和社会散居保障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1000元和600元,提高到现在每人每月1750元和1350元,切实提升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川观新闻记者 李丹)

中国新闻网·四川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网或中国新闻网·四川新闻"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新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新闻网·四川新闻"。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中国新闻网·四川新闻采编部 电话:+86-28-62938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