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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细化招标投标等领域审查内容
2025年08月03日 09:35 来源:四川日报 编辑:曹惠君

  为保障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规范和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8月1日起,《四川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施行,从重点领域审查内容、审查机制和程序以及监督保障方面对公平竞争审查予以明确。

  办法明确了适用范围,主要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依法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起草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包括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等,应当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对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及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

  细化重点领域审查内容,是办法的一大亮点。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针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府奖补、政企合作、招商引资等多发易发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问题的领域,设置审查重点,细化审查内容,严禁政策措施中含有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和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的内容,更好地提升审查工作质效。

  办法同时明确了创新公平竞争“提级审查”工作机制。对适用会同审查程序的政策措施,下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报请上一级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审查建议,防范政策措施“带病”出台。值得关注的是,办法还将获得全国推广的川渝公平竞争审查交叉互评模式予以明确,鼓励更多跨区域的制度创新和实践探索。(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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