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5月27日电 (吴平华 杨利梅)近日,简阳法院审结一起强奸案,对多次性侵有智力障碍妇女的被告人依法严厉惩处,坚决捍卫了智力残疾人的尊严和人格。
经审理查明,被害人李某青为黄某火之妻,患有中-重度精神发育迟滞。因妻子生活不能自理,黄某火每天早上都将李某青从家里带至位于某村的老房子内,将妻子安顿好后再外出务工。被告人黄某成与黄某火老房子相邻而居。黄某成明知李某青有智力障碍,仍趁黄某火外出务工,多次来到黄某火老房子内,与李某青发生性关系。某日早晨6时许,黄某成再次来到黄某火老房子内,与李某青发生性关系,黄某成在性侵李某青的过程中被回家的黄某火发现并喝止。当日,简阳市公安局将黄某成传唤到案,到案后,黄某成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经鉴定,李某青被他人性侵犯时被评定为无性防卫能力。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成明知被害人系有智力障碍的妇女,仍多次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了强奸罪。黄某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系坦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黄某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宽处理;黄某成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以黄某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智力残疾人普遍存在认知、情感和行为障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受到较大影响,现实生活中犯罪分子往往利用智力残疾人处于监护虚位状态等情况,伺机实施侵犯其人身权的犯罪。智力残疾妇女往往无性自我防卫能力,其性权益更容易受到犯罪侵害。对残疾人的人身权益,尤其是智力残疾妇女的性权益更应该严格保护。本案中,法院综合考量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对黄某成的犯罪行为定罪处罚,彰显了人民法院切实保护智力残疾妇女的人身权益,依法从严惩处侵害残疾人权益的坚定决心和责任担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