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9月23日电 (吴平华 赵春梅 侯雨含)近日,简阳法院受理了一起赡养纠纷的案件。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杨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该案系赡养纠纷,对培育文明乡风、淳朴民风、良好家风有示范指导作用,遂决定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将庭审现场搬进村委会,并邀请简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当地村委会成员及周边村民现场旁听。
随着“嘭”的法槌声落下,庭审有条不紊地进行,承办法官充分听取双方诉辩意见,引导当事人就案件事实、诉讼请求进行了充分阐释,并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
同时,为了让老人安享晚年生活,不让亲情破碎,承办法官对杨某的三个子女进行释法析理,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将法律责任、父母恩情、家庭和谐等方面融入调解,从情理法各角度向当事人讲明赡养老人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以及不履行义务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在短暂的休庭时间里,简阳法院从我国传统文化“孝文化”入手,指出“百善孝为先,孝为德之本”,并结合该案情况,向旁听人员宣讲《民法典》中与赡养纠纷、婚姻家庭与继承编相关的条款,从子女法定赡养义务、老年人权益保护、维权方式及途径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普法宣传,达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在本案中,简阳法院融合发挥村委会、居委会等组织调解的亲和力与人民法院调解的公信力,形成“1+1>2”的解纷合力,多方协同化解矛盾,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调解过程中,原被告之间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承办法官遂依法当庭宣判“子女应承担赡养责任”。
简阳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的职能优势,围绕群众的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切实将普法工作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政法满意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