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9月27日电 (吴威 唐亮)“杜老辈,这是退您的耕地补贴,您数一数看钱对了没有?然后在表上签个字就可以了。”“对的对的,以往每年只领到50块钱,以为就只有这些,没想到还被扣了一些,现在追回来真是太好了!感谢你们!”近日,在泸县立石镇玉龙村7组召开的“有事找纪检·清风暖民心”违规资金清退会现场,村民杜清录拿着清退的454.5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金高兴地说。
事情还得从今年4月说起,立石镇纪委在玉龙村开展“有事找纪检·清风暖民心”走访时,收到玉龙村7组群众胥世财反映“近几年未收到自己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问题。
镇纪委随即开展调查核实,通过调取相关资料、查找政策依据,走访当地群众、多方求证核查,进一步厘清了问题原委。
原来,早年胥世财嫁到玉龙村,与丈夫育有一子。2001年,儿子考上大学将户籍迁出。2005年,丈夫去世注销户籍。2015年,胥世财改嫁并将户籍外迁到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石塔村。至此,胥世财一家就成了玉龙村的“全迁户”,所以部分群众认为胥世财不再是玉龙村的人,不该占着村里的土地和资源,她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应该收归集体所有。玉龙村7组组长陈某在未认真查询核实相关政策的情况下,便将胥世财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收归集体所有。
据立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谢强介绍,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发放主要依据土地承包权。从土地承包合同看,胥世财的土地承包期限为2030年9月30日。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所以,在胥世财没有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的情况下,玉龙村的承包地不能作收回处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也应该发放给胥世财。
找到相关政策依据后,镇纪委举一反三,督促村“两委”对7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大排查,发现存在类似情况的群众还有8户。
“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玉龙村7组组长陈某未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导致9户群众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共计4873元被截留,经研究决定给予陈某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补贴资金按规定退回。”在违规资金清退会现场,镇纪委当场宣布了对陈某的处分决定。
“召开违规资金现场清退会,一方面把最直观、最真实、最有感触的警示教育课堂搬到了‘家门口’,让党员干部能够吸取教训、以案为鉴;另一方面也切实解决了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提升了群众对执纪执法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泸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深化违规违纪资金现场清退工作,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同时,用好“活教材”,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纪法意识、筑牢拒腐防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