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10月29日电 (吴平华)工程被层层转包,辛苦劳动几个月,却要面对多方推诿、无人支付工资的窘境,谁该为农民工的工资负责呢?近日,简阳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件。
2023年3月,欧某等人受钟某的组织安排,在某建筑公司总承包的项目从事消防安装工作,该项目由某工业设备安装公司、某劳务公司、某劳务简阳分公司、谭某、钟某进行层层分包。工作期间欧某等人仅领取部分工资,经结算尚欠部分工资未支付,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尚欠工资及利息。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劳务简阳分公司将劳务分包给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个人谭某,谭某再次将劳务分包给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个人钟某,均属于违法分包,故某劳务简阳分公司、谭某应对钟某欠付欧某等人的工资承担连带支付责任。某建筑公司作为案涉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应当先行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清偿后可依法进行追偿。遂判决被告钟某、谭某、某劳务公司、某劳务简阳分公司、某建筑公司支付欧某等人工资及利息。
建设工程行业不规范现象尚存,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情况依旧存在。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后,包工头可能无力偿还,各方主体互相推诿,逃避责任,导致农民工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本案结合相关规定和立法目的明确了违法分包人应依法对农民工工资负责,判决各违法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既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又给建设工程行业敲响了法治警钟,减少违法转包、违法分包现象的发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