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1月13日电 (刘刚 龚佳蔚)连日来,自贡市人民法院开展了为期三天的“红梅·利剑—执行攻坚”集中行动。其中,荣县人民法院积极亮剑,用实际行动努力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

据介绍,吴某某与自贡市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吴某某系该公司职工,从事装饰工作。2016年7月起至2017年1月,自贡市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共拖欠吴某某工资14360元。经仲裁裁决,由自贡市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限期向吴某某支付,然而该公司却未按期履行。2018年5月18日,吴某某向荣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自贡市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按下“暂停键”。
2024年初,经查明,自贡市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遂将自贡市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叶某某追加为被执行人连带清偿申请执行人债务。此次专项行动,将该案纳入涉民生重点案件,对发现的叶某某名下的可供执行财产及时采取强制措施,使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兑现了申请执行人吴某某被拖欠了9年的劳动报酬。
另外,赵某与王某抚养费纠纷一案,赵某与王某于2019年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确认其共育之子赵某甲随赵某生活,王某每月给付赵某甲生活费500元,教育费和医疗费凭票据各负担50%,自至赵某甲年满十八周岁时止。判决生效后王某未按期履行,赵某遂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执行法官联系,王某以赵某甲非自己亲生为由,拒不支付抚养费。经过多方查找得知了王某的租住地,遂上门查找被执行人王某。执行法官上门时,王某虽未在家,经执行法官向其同住成年家属释法,其同住成年家属得知如果王某继续躲避履行义务,人民法院将对其实施司法拘留、罚款时,其同住家属遂代为履行其拖欠的1万元抚养费。
“冬日寒风起,执行勇亮剑。”荣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法院将乘胜追击、持续攻坚,努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