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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法院以类型化纠纷治理推动物业纠纷妥善化解
2026年09月09日 11:43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祝欢

  中新网四川新闻9月9日电 (何冬)物业费该不该交、服务质量谁说了算、公共收益去向何处……这些看似“鸡毛蒜皮”的小事,一头连着千家万户的居住品质,一头系着城市基层治理的底色。面对物业纠纷批量涌入、类型集中、情绪叠加的新形式,射洪法院打破“一案一办”的传统路径,探索形成“联席会议定标尺、前端培训强预防、示范诉讼带批量、闭环反馈促提质”的类型化纠纷治理路径,推动物业纠纷从“末端个案办理”向“源头类型化治理”转变。

召开射洪市物业纠纷类型化治理协调联席会。射洪法院供图

  一场联席会议,为类案化解立起“裁判标尺”

  物业纠纷为何难解?难在服务标准模糊、认识容易存在分歧。

  为此,射洪法院推动召开射洪市物业纠纷类型化治理协调联席会议,邀请住建、司法、街道社区及行业代表,系统梳理当前物业纠纷的突出特点与化解难点。会议以临街商铺物业费纠纷等一批典型案例的裁判规则为切入点,鲜明确立“质价相符”这一核心裁判原则:物业服务收费与服务质量应当相匹配,既依法支持物业企业依约收取合理费用,也坚决纠正“收费积极、服务缺位”的乱象,倒逼物业企业用心提升服务,为后续类案调解提供了可预期的裁判标准。

  更具标志性意义的是,市房地产业协会物业专委会与8家主要物业服务企业代表共同签署《射洪市物业服务行业自律公约》,把“质价相符”从司法裁判理念转化为行业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一场专题培训,600余名基层调解员共研“法治良方”

  物业纠纷,最好化解在社区、在楼栋、在矛盾萌芽之初。

  射洪法院主动将司法服务向前延伸,由一线法官在市综治中心开展物业纠纷化解专题培训。培训紧扣物业费交纳、服务瑕疵认定、设施维护责任等高频争议,讲透法律适用,讲清调解技巧,讲明裁判尺度。600余名调解员通过现场和视频方式参加培训,共学共研物业治理“法治良方”。

  一位参训的社区调解员感慨:“以前调解全靠磨嘴皮子,现在心里有了法律这杆秤,说话更有底气,做工作更有章法。”从“单打独斗”到“协同共治”,这场培训把司法智慧输送到基层治理的最末梢,进一步提升了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一个标杆化解一批纠纷

  面对同一小区、同一物业公司、同类诉求的大量案件,若逐一开庭、逐一裁判,既消耗司法资源,也增加当事人诉累。

  射洪法院依托“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机制,精心选取具有代表性的物业纠纷案件作为示范。例如,某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因服务质量引发的系列物业纠纷中,射洪法院选取其中一起典型案例,由院领导带头办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调解,在充分释法说理的基础上形成示范调解文书,明确了“质价相符”的具体标准和费用处理方案。

  示范案件的成功调处,为后续类案提供了明确“参照”。让业主对自身案件的处理结果形成合理预期,参照示范调解标准,促推同批次24户业主主动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申请撤诉。

  一个标杆立起来,一批纠纷化解开。该机制既保障了裁判尺度的统一,又实现了司法效率与群众满意度的双提升。

  2026年以来,射洪法院受理物业纠纷126件,通过类型化纠纷治理方式调撤105件,调撤率达86.78%。

  一次闭环反馈,从“办结案件”迈向“解决问题”

  案件调解成功,不是终点,而是物业服务提质增效的新起点。针对批量案件中业主集中反馈的物业服务问题,射洪法院坚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工作思路,将司法触角延伸至基层治理一线,主动邀请市住建部门、物业企业、街道社区、行业调解组织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市综治中心开展了一场直面问题的现场沟通反馈会。

  “小区安保不到位,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公共区域维护长期缺位”“物业费收了,服务却打了折扣”……业主们的“吐槽清单”被逐条摆上桌面,不回避、不遮掩、不推诿。物业企业逐项现场回应;住建部门明确行业监管标准;街道社区认领属地督办责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旁听监督,让每一条诉求都有交代。一场当面说清的沟通会,让“吐槽”有出口,让“整改”看得见。

  从“坐堂问案”到“上门解题”,从“案件办结”到“纠纷化解”,下一步,射洪法院将持续深化物业纠纷类型化治理,完善多元解纷联动机制,推动物业服务“质价相符”落地见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每一扇窗后都是安心的烟火气。(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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