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5月14日电 (冯丽)近日,泸州市泸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买卖钢筋引发的案件。原告王某多年来一直在泸县某场镇经营钢筋销售门市,被告杨某长期在当地农村承包建房并经常向原告采购钢筋。2021年下半年,被告承建毛某的房屋时,再次在原告处购买钢筋,双方约定按进度支付货款,但支付过程中却出现了争议。2024年3月,原告以该笔交易尚欠货款32185.8元为由,将被告起诉至泸县法院。
承办法官通过与双方当事人、房屋屋主的多次沟通了解,得知被告在承接该房屋时向多个商家购买了钢筋,双方对于在原告处购买的数量问题争议很大。原告王某坚持认为总货款为6万多元,扣除被告已经支付的,还欠32185.8元;被告杨某及屋主毛某均坚持认为总钢筋款为3万多元,扣除已经支付部分,仅差几千元。
因该案所涉的钢筋已经用于修建房屋,属于隐蔽工程,且涉案房屋的修建并无钢筋布置图等规范图纸,对于使用钢筋的数量无法直接计算;双方又都拿不出让人信服的“钢筋账本”,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对此,承办法官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尽管问题棘手,但法官并没有止步。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诉源治理的理念引领下,承办法官主动联系属地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去到现场共同开展调查,化身“建筑侦探”,带领双方当事人开始了一场别开生面的“钢筋寻宝之旅”。
“现在大家来回想一下,这栋房屋的哪些区域是使用的在王某处购买的钢筋?”在法官的引导下,现场双方当事人“你一言,我一语”,对在原告处购买的钢筋用于修建房屋的区域进行了详细的核实和确定。同时,在场人士以专业知识和经验,对案涉钢筋数量进行了估算。
现场调解过程中,法官详细地向双方当事人分析案件情况,并耐心听取双方意见,充分了解各自诉求。“今天,我们在现场察看和了解了很多。先听听我的一些建议吧,你们再商量一下。”法官在兼顾原告的损失和被告的实际情况之下,向他们提出了调解方案建议。双方当事人在听完承办法官的分析后,表示需要时间考虑。
离开现场后,法官仍未停止对案件的调解,在给当事人留足思考时间的同时,多次主动联系当事人沟通说理,以坚持不懈的关心和努力,最终促成了双方当事人的和解。被告一次性再支付原告20000元钢筋货款并履行完毕,原告自愿申请撤诉,案涉纠纷就此了结,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为帮助基层群众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泸县法院始终坚持联合多方力量,充分发挥各行业领域专业人才、熟悉当地民情的镇村干部等的各自优势,全力参与矛盾调解,争取在各基层解纷力量共同参与下,最大程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服务乡村振兴,助力群众生活更加幸福和美。(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