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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司法护航绿水青山 十万尾鱼苗放归沱江
2024年06月07日 10:59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曹惠君

  中新网四川新闻6月7日电 (徐兰)为了以恢复性司法理念维护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多样性,在6月5日世界环境日和6月6日全国放鱼日之际,什邡法院会同什邡检察院、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修复因被告人非法捕捞受损的水域生态环境。

活动现场。 什邡市人民法院供图
活动现场。 什邡市人民法院供图

  据悉,在被告人邹某某等五人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中,邹某某、郑某某使用禁用的电子捕鱼器,于禁渔期在长江一级支流沱江上游的源头区域电鱼,并将电到的野生鱼出售给梁某某、曾某某、庄某某牟利。邹某某出售野生鱼共计50余次,获利4.5万余元。郑某某出售野生鱼共计10余次,获利0.53万余元。

  什邡法院判决五名被告七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追缴违法所得5.3万余元。同时,针对五名被告对渔业资源造成的损失,经什邡市农业农村局评估后,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邹某某等五人缴纳了生态修复金15万余元。

活动现场。 什邡市人民法院供图
活动现场。 什邡市人民法院供图

  据介绍,什邡市鸭子河流域处于长江的一级支流沱江源头区域,沱江流经四川腹地,沱江的治理和保护,不仅关乎四川盆地的生态安全,更关乎着千家万户的幸福生活。随着十万尾活蹦乱跳的鱼苗顺水而下,阵阵水花溅起,鱼儿快速游入江流之中,为一江清水再添生机与活力。

  生态环境关系着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近年来,什邡法院坚决扛起人民法院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使命担当,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能力,持续推进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多类型修复项目开展,推动案件就地审理、环境就地修复,为什邡的天蓝、水清、山绿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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