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11月1日电 (唐倩)11月1日,正值《四川省旅游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一周年。2023年7月25日,《条例》于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于2023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一年来,在《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驾护航下,四川凭借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不断丰富文旅产品和服务供给,深度挖掘文旅消费潜力,叫响擦亮文旅“金字招牌”,加快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
数据就是最有力的证明。2024年国庆假期,据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四川全省共接待游客5531.80万人次,实现旅游消费总额348.37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同比分别增长11.09%和9.48%。全省纳入统计的890家A级旅游景区,共接待游客3987.31万人次、实现门票收入4.1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21%和7.73%。峨眉山—乐山大佛、四姑娘山、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都江堰—青城山等热门景区连续多日门票售罄,接待量达到峰值。
在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局长赵德猛看来,“去年的修订对景区管理来说意义重大。”新修订的《条例》拓展了景区的发展空间,如明确指出“鼓励依托山地资源优势,发展山地越野、登山、攀岩等具有区域特色的户外运动项目”,扩大了景区发展空间,有利于扭转九寨沟景区旅游产品类型单一的局面。新修订的《条例》还明确指出“旅游者不得擅自进入危险区域;接受救助后,应当支付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这对依法管理景区提供了法律支撑,必将极大缓解现有管理难题。新修订《条例》“鼓励建立当地居民合理分享旅游经营收益机制”,这为有效解决九寨沟景区原住民增收和景区规范管理矛盾具有重要意义。
新修订的《条例》,从“重管理”向“促发展”的立法方向调整是其主要特点。不仅增加了统筹旅游规划、促进旅游业发展和保障旅游安全的内容,还细化了旅游安全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旅游安全责任与义务,依法保护旅游者个人信息安全等内容。
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总经理杨世骏在谈及新修订《条例》最大的特点时,不禁感叹:“去年新修订《条例》更加明确了关于旅游发展与生态保护的要求。比如,总则第三条规定:发展旅游业应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行业自律,坚持旅游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相结合。尤其,第二章专题规定了旅游规划与资源保护,如‘第十八条规定:旅游发展规划应当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交通规划、乡村振兴规划、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等相衔接,并与各类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规划相协调。’”
《四川省旅游条例》自2006年出台以来,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出台前的2012年进行过修订。一年前的修订,是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提出加快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让四川文旅名扬天下、享誉全球的必然之势、务实之举,更是“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的发展重要趋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