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4月15日电(吴平华 凌翰 李美琪)“对不起,我一时冲动犯下了错误,给你造成了伤害,给你道歉。”“这事过去了,以后我们都不再提了,我们还是好邻居!”近日,在南溪区社会治安综治中心检察听证会上,李某真诚悔罪,自愿赔偿受害方肖某的损失。肖某则表示在冲突中自己也有不当之处,愿意原谅李某。

这是南溪区检察机关将检察听证会开到综治中心,在群众“家门口”解决矛盾纠纷的其中一个案例。案件源于邻里间日常琐事,因邻里纠纷,李某情绪失控殴打了邻居肖某,致其轻伤二级。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检察官考虑到案件系邻里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认识到化解矛盾修复邻里关系是处理本案的关键。
为妥善化解矛盾,南溪区检察院决定在区综治中心开展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了律师、人民监督员、村组工作人员等作为听证员参加,综治中心也安排了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参与。听证会上,李某真诚悔罪,自愿赔偿受害方损失,并当场道歉。肖某也认识到了自身问题,对李某当场表示了谅解。听证员们在充分了解案情后,经过认真讨论和评议,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可以考虑对李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以促进邻里关系的修复。
最终,检察机关对李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双方表示对这一结果很满意,多年的邻里矛盾就此化解。
南溪区检察机关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群众身边的“小案”,创新推行综治中心检察听证工作,将听证会开到案件当事人的“家门口”,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以达到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