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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起执行!四川商业用房首付下调至30%
2026年02月03日 09:09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祝欢

  2月2日,川观新闻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获悉,四川省21个市州的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自2026年2月2日起正式执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要求,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按照因城施策原则,结合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各市州政府调控要求,对四川省21个市州的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政策作以下调整: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根据新规,各商业银行可在政策下限基础上,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商业用房购房贷款具体首付款比例。

  此次调整前,商业用房首付比例通常为50%,商住两用房首付比例通常为45%。以200万元商铺为例,新政后最低首付可从100万元降至60万元,显著减轻了购房者资金压力,降低了购房门槛,有望进一步激活省内商业用房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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