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3日获悉,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成都市支持现代物流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下称《措施》),锚定5大类方向提出13项专项支持举措,支持成都现代物流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物流新质生产力,大力推进物流降本提质增效。《措施》为市口岸物流办在修订完善《精准支持现代供应链体系发展政策措施》基础上制定形成,自今年6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措施》明确了对获得国际国内权威机构认可的,具备行业辨识度及市场影响力,体现物流新质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国际综合型物流企业、国际创新型物流企业、国内龙头型物流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措施》明确了对为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智能制造、跨境电商等行业提供跨境一体化解决方案的企业且通过国际管理体系认证的,按照项目实际投入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实施物流通关便利化创新的口岸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建设运营企业,每年通过竞争性立项方式给予当年度获评企业30万元一次性奖励。
《措施》明确了对使用智能技术装备等降本提质增效明显,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物流企业,通过竞争性立项后按总投入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协同性强、辐射力广、发展优势大的物流供应链数字化服务平台,通过竞争性立项后按照平台实际投入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助;通过竞争性立项方式每年遴选一批市级物流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场景,给予相关企业(单位)30万元一次性奖励。
《措施》明确了对主导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的,相关标准经相关主管部门、行业组织或专业机构首次发布或首次备案后,分别给予对应的每一个标准3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满足零碳物流园区相关标准的给予2万元至6万元一次性奖励。
《措施》明确了对申建成功的国家物流枢纽,给予物流枢纽空间布局所在区(市)县30万元一次性奖励,专项用于枢纽申报、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及运营能力提升等工作。(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杨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