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6月11日电(记者 刘忠俊)记者11日从成都市应急管理局获悉,蒲江县应急管理局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发现辖区一家白酒生产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该企业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监管部门拟对其立案查处。
6月9日,根据相关移交线索,蒲江县应急管理局对涉事白酒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经查实,该企业白酒灌装作业场所、露天白酒罐区,未按国家安全规范设置固定式乙醇蒸气浓度监测报警装置。
执法人员现场依法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企业暂停白酒灌装区域、露天白酒罐区全部相关作业,第一时间闭环管控现场安全风险。
据执法人员介绍,该企业上述违法行为已触碰安全生产监管红线,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条款,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将依法启动立案查处程序。
行业安全监管人员解释,白酒生产、储存过程中乙醇挥发为行业固有特性,乙醇属于易燃易爆介质,区域内缺失蒸气监测报警装置、报警系统未配套通风联锁机制,极易诱发火灾、爆炸事故,构成重大安全隐患。涉事企业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薄弱,未吃透《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要求,日常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流于形式,忽视厂区作业固有易燃易爆安全风险。
成都市应急管理部门发布行业安全提示,全市酒类工贸企业需深刻汲取本次隐患案例教训,举一反三完成全域自查整改,严格对标《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聚焦酒体勾兑、成品灌装、成品酒库、原料储罐区等高风险点位逐项排查,依规配齐固定式乙醇蒸气浓度监测报警装置,保障报警系统与防爆通风设施联锁联动、稳定运行。
监管部门要求,企业须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补足安全生产专项投入,强化一线员工安全实操培训与突发事故应急演练,从源头筑牢风险防线,防范乙醇泄漏、火灾、爆炸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