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9月24日电(陈圆圆 徐璐) 执行工作是实现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关系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能否真正兑现,近日,简阳法院在办理简阳某房地产公司与黄某某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执行案件中,强化检执联动协作,精准打击规避执行行为,高效执结案件,切实保障企业合法财产权益。
简阳法院审结一起旧城改造项目房屋模拟搬迁纠纷。案涉某镇旧城改造项目采用模拟搬迁模式,约定只有协议签约率达到百分之百,经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后,搬迁补偿协议方才正式生效。若签约率未达标,模拟搬迁自动终止,已签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黄某某曾与原镇人民政府签订模拟搬迁补偿协议,并收取房地产公司30万元拆迁补偿款项。后该项目未能达成全部签约条件,项目征收相关纪要、备忘录后续也经三方协议予以终止,案涉模拟搬迁补偿协议并未生效。经法院审理判决,黄某某应当向房地产公司返还30万元拆迁补偿款。判决生效后,黄某某并未按期履行退款义务。
2026年1月20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在接待处置过程中,联动检察机关共同参与接访研判,深挖财产线索,排查发现被执行人黄某某存在恶意转移房产至其女儿名下、试图逃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被执行人妄图通过财产转移的方式规避执行,让胜诉企业的合法债权落空,既违背诚信原则,也妨害司法执行秩序。检执双方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固定规避执行相关证据,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明确告知转移财产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讲明拒不执行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打消被执行人侥幸心理。经过释法劝导,被执行人认清法律后果,主动履行全部还款义务,案件当日执行完毕,30万元案款全额兑现给申请执行企业。
此案的快速办结,是检执联动破解执行难题的生动实践。下一步,简阳法院将持续深化与检察机关执行监督联动机制,加大对逃避执行、规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紧盯财产转移、隐匿财产等规避执行情形,不断提升执行质效。(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