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11月22日电 (刘刚 刘波 周亮)近日,自贡市富顺县人民法院与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就宜宾法院—自贡法院关于建立沱江流域(木桥沟饮用水源地)环境资源审判“纽扣法庭”工作机制进行了签约,并举行了首次联席会。据悉,本次两地法院就饮用水源地保护结对组成“纽扣法庭”,系率先在全省法院“纽扣法庭”工作机制建设中,为饮用水源地扣上了“第一颗纽扣”。

联席会上,富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文敏、富顺县政协副主席陈良初,先后就木桥沟水库的基本情况、水源保护的情况和相关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木桥沟水库保护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方法等进行了介绍,并对人民法院如何联动助力木桥沟水库水源地保护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富顺县人民法院院长黄刚与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院长汪松,共同签订了《宜宾法院—自贡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沱江流域“纽扣法庭”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两地法院均表示,将以富顺县法院板桥法庭和宜宾市翠屏区法院金秋湖法庭结对为新的起点,着力发挥好“纽扣法庭”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协同联动机制作用,共护事关富顺县城及周边乡镇近70万人的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和安全,为解决木桥沟水库区域生态环境治理难点、痛点贡献“司法智慧”,当好饮用水源地的“守护者”。
当天,相关人员还来到富顺县富世街道滨江路百步梯广场的沱江边,见证了当事人履行生态修复增殖放流义务,现场共向沱江增殖放流鲢鱼苗12800余尾。同时,自贡、宜宾两地法院的干警共同参与了富顺县法院“三色护航”法治宣传服务队,在百步梯广场开展的“纽扣法庭”环保法治宣传活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