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四川分社正文

首页 > szjj > 中新网四川

泸州纳溪:全力做好清明森林防灭火工作
2024年04月03日 14:36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曹惠君

  中新网四川新闻4月3日电 (王超明 周亚玲 刘吉勇)清明将至,森林火险等级随着气温上升而逐渐升高,森林防灭火进入关键期、攻坚期。泸州市纳溪区各级各部门压紧压实防灭火责任,抓细抓实各项防灭火措施,严阵以待、严防死守,全力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演练现场。纳溪区融媒体中心供图
演练现场。纳溪区融媒体中心供图

  严格督查打好森防“守卫战”

  4月1日,纳溪区森防指办联合区应急、公安、环保、林竹等部门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行动,重点对基层林场、有林乡镇、防火检查站等单位的责任落实、野外火源治理、扑火队伍建设、在岗值班值守等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各个镇(街道)及各级林长,要充分发挥联防联控作用,守护好森林防灭火安全。

  “清明节将至,林区祭奠活动明显增多、生产作业陆续开工、入山旅游日趋活跃,大量人员涌入,且分散广、流动性强,进一步加大野外火源管控难度,给春防工作带来巨大压力。”纳溪区林竹局森林防火股股长刘玉彬介绍。

  此前,纳溪区森防指办成立了4个督导检查组,于“3·30”、清明节等重点时段深入一线,对所属包保区域开展巡回督导检查。截至目前,纳溪共成立了13个督导检查组,出动督导检查26组次,检查各类自然保护地、旅游景区景点、国有林地和“三边”(边远、边缘、边角)林区等重点区域52处,与林区施工企业和加工企业签订火源管控承诺书60份。

  “下一步,区森防指办将持续派出督查组下沉重点地区开展清明节防火专项督查。”纳溪区森防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李林表示,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分级组织,深入基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认真研究、限期整改,重大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真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以训促战打好森防“主动战”

  3月29日,一场检验森林灭火实战能力的森林火灾扑救演练活动在纳溪区白节镇大旺竹海景区内举行。

  “报告指挥中心,大旺竹海景区因群众用火不慎发生火情,我们已进行先期处置,火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请马上派人增援扑救。”此次森林防灭火应急演练以模拟发生森林火灾为背景,对森林火灾接警、应急预案启动、现场指挥调度、火灾扑救、后勤保障、人员救护、火场清理等进行连贯演练。

  演练现场,参演力量严格按照灾情侦察、设立安全员、设立警戒小组、作战力量进场、现场指挥部搭建和紧急避险等科目逐一展开。消防员们抵达现场后,迅速利用无人机进行火场侦察,实时掌握火势动态,为灭火行动提供有力支持。安全员和警戒小组则严密监测风速风向,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在灭火行动中,现场指挥员根据森林火灾处置原则,多方位开展灾情侦察评估,并使用森林消防泵、风力灭火机等灭火工具进行扑救,有效遏制了火势的蔓延。整个演练过程紧张有序,充分显示了救援人员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实战能力,达到了预期效果。

  “此次演练既是一次实战演练,也是一次对森林防灭火规范化建设的阶段性经验总结,夯实了应对火险灾情时的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提高了森林火险防范的整体水平,为全力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纳溪区森防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李林介绍。

  据悉,今年以来,纳溪区13个镇(街道)均各自开展森林防灭火演练不低于2次,对148名半专业扑火队员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查漏补缺、总结经验,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宣传打好森防“思想战”

  “清明节期间大家要注意防火,不要携带火种上山,不要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连日来,森林防火“十不准”在每一块林地、每一片森林响起,节奏轻快、朗朗上口,激发了群众共同守护家园的坚定信心。

  森林防火,关键在防。工作开展以来,纳溪区始终把宣传警示教育作为第一道防火墙,不断创新模式和载体,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清明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倡议书》、悬挂横幅、微信群转发防火信息、村社大喇叭循环播放《2024防火令》等多种方式,在全区各镇村社大力开展全民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进一步加强护林员管理,建立各级生态护林员管理群,督促各护林员上线打卡,加强巡护离地,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人人关注、文明祭祀的良好氛围。

  同时,区森防指办向社会各界征集,推出“森林防灭火”专题系列宣传片,以文明祭祀、禁止烧荒等多篇章,向群众普及森林防火知识,推动形成群防群治工作格局,全面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做到清明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森林防火宣传月以来,共发送宣传短信7852条、设置固定标牌40幅、开展主题宣传活动2次,出动宣传车327次,入户宣传2.3万余次。

  “清明防灭火工作作为春防以来的第一场硬仗,至关重要。总体看,全区各地的备战情况较好。”纳溪区森防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李林表示,接下来,区森防指办将继续细化实化防火预案和应急处置办法,加强与林竹、气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短期火险天气预报,落实各项预警响应机制,全力做好清明森林防灭火工作。(完)

中国新闻网·四川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网或中国新闻网·四川新闻"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新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新闻网·四川新闻"。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中国新闻网·四川新闻采编部 电话:+86-28-62938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