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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粤两地检察官“爱心互动” 让群众“揪心事”变“暖心事”
2021年04月24日 17:22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尧欣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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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四川新闻4月24日电(杜汝岱 伍萍)24日,四川西充县检察院对外发布消息称:近日,一场跨越千里的川粤两地检察官 “爱心互动”,让群众的“揪心事”变成了“暖心事”。

  “佛山和西充的检察官们,太感谢你们的帮助了!我和两个孙娃儿接下来的生活有着落了!”近日,在四川南充市西充县义兴镇某村,村民张婆婆(化名)含着泪水,从西充检察官手中接过11万余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时激动地说道。而这笔司法救助金并不同寻常,它不仅跨越了千里,还融合了川粤两地检察官的责任心和爱心。

  据西充检察官曹玮介绍,2021年春节前,一则爱心救助的信息在微信“朋友圈”里被无数好心人转载着。救助的信息讲述:西充县某乡镇村民在外地务工时,因纠纷被故意杀害,凶手被判无期徒刑后却无赔偿能力,且死者妻子离家出走多年无音讯,家中年迈老人和两个小孩丧失了唯一的经济来源,甚至面临无人照管的境地。

  消息扩散后,很快便在朋友圈刷了屏,西充妇联等单位和社会公益组织及热心网友们纷纷捐资捐物,一时间,“朋友圈”里洋溢着各方正能量。

 西充检察院代为送达《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和发放救助金。
西充检察院代为送达《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和发放救助金。

  同时,这则信息引起了西充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们的注意,“刑事被害人”“凶手无赔偿能力”“家中丧失经济来源”……曹玮检察官 表示,这条信息中所描述的情形完全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情形,被害人家属并不知晓其有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权利,如果检察机关不主动介入,就无法得到国家司法救助。

  群众的困难刻不容缓,在向上级检察机关和主要领导汇报后,检察官办案组的干警们忙碌了起来——有的向本地法院核实案件信息、有的在裁判文书网站上查找判决文书、有的积极联系被害人居住地基层组织,很快将案情和诉讼程序、判决结果完全了解清楚。

  “遗憾的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的国家司法救助应遵循属地原则,即由办案单位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办理,西充县检察院并无管辖权。”曹玮说,不符合本地救助条件,那就只有创造有利条件。为进一步核实情况,西充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多次走访被害人家属所在的乡镇、村社、学校等地,实际了解了家庭情况,拿准了第一手资料。检察官很快联系到了当时承办该案的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并通过电话进行了初步沟通。

  “通过你们提供的材料来看,基本符合救助条件,但还是要麻烦你们再完善一下相关资料。”“好的,没问题!”……就这样一次次业务探讨、一次次真诚沟通,让两地检察官的内心为了一致的目标走得更近。

  最终,经报请广东省佛山市委政法委批准,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远在四川西充的被害人家属发放国家救助金11万余元,并委托西充检察院代为送达《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和发放救助金。

  为确保救助金用途更明、更实,在西充检察官的建议下,乡镇和村委会共同监督资金支取和使用,县妇联、学校将会持续对被救助人进行关爱。

  “这次司法救助,充分展示了检察机关的担当精神,这也是将‘检察为民’落到实处,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的实效。”西充县检察院检察长唐恒博表示,下一步,两地检察院将持续关注该家庭,进一步深化“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工作理念,落实动态跟踪、定期回访制度,努力延伸司法温度。

  据了解,为认真贯彻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教育引导广大检察干警树牢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念,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连日来,西充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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