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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荣县:侦办7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12人被处理
2021年08月20日 20:40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祝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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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四川新闻8月20日电(刘刚 杨俊 陈茉莉)自“十年禁渔”相关公告发布以来,自贡市荣县公安局与当地农业农村、水务等部门密切协作,已开展联合巡查和执法40余次,先后成功侦办了7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12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巡查现场(荣县警方 供图)
巡查现场(荣县警方 供图)

  据荣县警方介绍,今年4月13日,荣县公安局森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双溪水库赵家湾有三人用电打鱼。接报后,森警大队和旭阳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挡获两名电鱼的男子(其中一人逃离),并当场查获黄鳝、泥鳅、河鯧、龙虾共2.1公斤。经查,犯罪嫌疑人宋某荣、孙某荣、余某洪带着电瓶、头灯、水桶等作案工具在荣县双溪水库西瓜山、赵家湾等地用电瓶电鱼。4月16日,三人被荣县公安局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抓获违法嫌疑人(荣县警方 供图)
抓获违法嫌疑人(荣县警方 供图)

  今年5月31日,荣县公安接匿名电话报警:荣县大佛寺附近河边有人网鱼。民警赶到现场后,将正在用渔网网鱼的男子挡获,现场查获两副渔网,并对渔网内的鱼进行计数,共计32条大小不一的鱼。6月28日,犯罪嫌疑人童某荣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据悉,今年8月15日,当事人邱某镇、罗某平、王某桃、曹某坪、陈某五人,从荣县黑林沟村进入东兴镇东川河白杨寺村河段,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电鱼的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接报后,民警当场査获非法捕捞的水产品约1.1公斤。目前,嫌疑人罗某平已被刑事拘留,邱某镇、王某桃、曹某坪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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