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3月31日电 (马欢)今年3月起,四川高速公安二分局十二大队针对绵西高速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现象,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行动。

四川高速公安二分局十二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行人不管误打误撞进入高速公路,还是抄近路回家,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的“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该负责人介绍,绵西高速自2018年底开通以来,已发生十余起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行走、甚至横穿的情况,造成行人伤亡事故。而行人上高速,主要是不愿意绕行过路天桥、涵洞,而采取走“捷径”的方法。整治期间,对不听劝阻的,高速公安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抄告属地乡镇。
“从已发生的交通事故情况看,主要涉及辖区高速公路沿线村民及个别流浪、乞讨等人员为图方便、走‘捷径’到达附近目的地,不愿意绕行过路天桥、涵洞,在车行道内行走、横穿车行道及跨越中央分隔带护栏时被撞,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遭受严重威胁。”该负责人说。
为切实防止辖区高速公路出现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四川省、绵阳市道安委工作部署以及《绵阳市形成区域行人进入高速公路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和上级具体工作要求,四川高速公安二分局十二大队从2022年3月起开展为期一年的行人上高速专项整治行动。
“我们明确了地方政府、路营公司、高速执法、高速公安等部门职能职责,全面排查高速路防护网、过路天桥和涵洞,对破损的防护网以及不能通行的天桥等进行及时处置。”该负责人介绍,整治期间将充分发挥沿线乡镇交管办作用,调动农村“两站两员”力量,入村进户开展宣传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并发挥好村委会“大喇叭”的作用,全面播报行人进入高速导致伤亡案例,并对查处的违法上高速的行人进行反面宣传。同时,充分利用乡(镇)、村(社区)、学校公开栏,以及高速公路服务区、高速沿线LED显示屏等载体,大力开展禁止行人进入高速公路等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完)